一、培训时间
2021年12月25-26日(25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二楼一会议室、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三、培训师资及对象
(一)培训师资:
省中心获国家卫生健康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师资认证的教师人员。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1.脑死亡临床判定医师:需在三级医院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重症监护病房、急诊科或麻醉科从事临床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5年以上人员(不含器官移植手术医师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
2.脑死亡诱发电位、脑电图和经颅多普勒超声判定人员:需在三级医院相关科室工作并熟练掌握相关技术,具备2年以上操作经验。
四、培训内容及证书
(一)理论部分:各项脑死亡评估技术及质控相关内容;
(二)操作训练:神经系统检查、诱发电位操作、脑电图操作和经颅多普勒超声操作四项。
培训资料:
1.《中国成人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操作规范(第二版)》(中华医学杂志,2019年99卷17期:1288-1292);
2.《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操作规范:专家补充意见(2021)》(中华医学杂志,2021年101卷23期:1758-1765);
3.《脑死亡判定实施与管理:专家指导意见(2021)》(中华医学杂志,2021年101卷23期:1766-1771)。
(三)参培人员通过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后,颁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认可的合格证书(分临床评估证书、脑电图评估证书、诱发电位评估证书、经颅多普勒超声评估证书四类)。
五、培训报名
(一)参培人员可登陆www.bqcc.com.cn进行网上报名;培训班人数有限,省中心按照报名顺序安排并邮件发送报名确认函,器官移植医院优先,未收到报名确认函的医师请等待下期通知。
(二)参培人员现场报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确认函;
2.两寸标准免冠照片,照片数目为参加考核项目数目×2(例如:参加2项考核请上交4张照片);
3.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原件与复印件,尚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学员,请携带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证件须能证明专业方向,例如神经外科、重症医学等);
5.参加诱发电位、脑电图和经颅多普勒超声评估项目的学员需携带医院开具的从事相关操作2年以上的证明原件。
六、培训缴费
1.培训费:500元/人/项,每人限报2项(若同时报两项者800元/人/两项),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本次培训网上报名成功后,采取线上缴费方式,参培人员扫描下方培训班二维码完成缴费。
3.注册费发票:参培人员提交完整的医疗机构发票抬头信息和邮箱地址,会务组将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电子发票发送至邮箱。